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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太祖太宗中 (第3/6页)
。 *** 我以前谈过,所谓"天命"、"天聪",只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汉文称号,究其实际,在天聪八年以前,国号为"后金",自称"金国汗";至崇祯八年,始定国号为"清",并建正式年号"崇德"。也可以说,在此以前,希望以山海关为界,划疆而守;在此以后,始决心进窥中原。而促成太宗此一决心的最大原因是:在察哈尔获得了一方"传国玺"。 走笔至此,先作一篇"传国玺考略"。按:"皇帝"一词,起于秦始皇;以故作为"恭膺天命"之凭证的玺,亦起于秦始皇,《太平御览》云: 传国玺是秦始皇所刻,其玉出蓝田山,是丞相李斯所书,其文曰:"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。" 秦始皇打算者,天下万世一系,传之无穷,因名之为"传国玺",但仅及二世;刘邦先入咸阳,子婴降于道左,此玺遂为汉得。明人刘定之作《玺辩》,述其源流甚详: 汉诸帝常佩之,故霍光废昌邑王贺,持其手解脱其玺组。王莽篡位,元后初不肯与,后乃出投诸地,螭角微玷(按:玺为螭钮)。董卓之乱,帝出走,失玺。 孙坚得于城南甄官井中。袁术拘坚妻,得以称帝。术死,玺仍归汉传魏,隶刻肩际曰:"大魏受汉传国之玺。" 魏传晋,晋怀帝失位,玺归刘聪,聪死传曜。石勒杀曜取玺;冉闵篡石氏,置玺于邺;闵死国乱,其子求救于晋,谢尚遣兵入邺助守,因绐得玺归晋。方其未还也,刘、石二氏以玺不在晋,谓晋帝为"白板天子";晋益耻之。(按:时为东晋穆帝永和八年。) 谢尚到底是否骗回这方秦玺,大成疑问;但自南北朝开始,"其间得丧存毁真赝之故,难尽究诘",直谓之秦玺已亡,亦非过言。 自唐朝开始,"传国玺"改称"传国宝",为太宗所制,文曰:"皇天景命,有德者昌。"贞观四年,隋炀帝萧后,自突厥奉玺归,亦非秦玺,而是很可能为永和年间所制的晋玺。至后唐庄宗遇害,明宗嗣立,再传废帝,因石氏篡立自焚,则连晋玺亦亡。 "儿皇帝"石敬瑭入洛,又制一玺,后世称为"石氏玺";契丹灭晋,明知此"传国宝"的来历,但对外不道破真相,辽兴宗耶律宗真试进士,且以"有传国宝者为正统"命题。"石氏玺"后为天祚帝耶律延禧失落于桑乾河。 至此,所谓"传国玺(宝)"者,共得三玺: 一、秦玺,文曰:"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。"亡于南北朝。 二、晋玺,文曰:"受命于天,皇帝寿昌。"毁于后唐废帝。 三、石氏玺,文曰:"受天明命,惟德允昌。"辽末失落于桑乾河。 在此以前,宋哲宗时忽有咸阳平民段义,献一青玉玺,谓即"传国玺",曾巩曾上表称贺,且改元为"元符"。事实上是"元祐正人"被排斥后,继承真宗朝jianian臣丁谓的另一班jianian臣蛊惑庸主的花样。朱子曾有《书玺》一短文: 臣熹,恭维我太祖皇帝,受天明命,以有九有之师时,盖未得此玺也。绍圣、元符之后,事变有不可胜言者矣!臣熹敬书。 "绍圣"即哲宗于宣仁太后既薨,排斥正人后所改的年号。绍圣四年改明年为元符,又三年而崩,徽宗即位而北宋亡。朱子所谓"绍圣、元符之后,事变有不可胜言者",真是史笔。 金兵入汴梁,得玺凡十四,其中即有此段义所献之玺。至金哀宗完颜守绪死于察州,则连宋玺的下落亦不明了。 元至元三十一年,御史中丞崔彧由故官拾得之妻处购得一青绿玉,四寸方,三寸厚,经监察御史杨桓鉴识篆文为"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",以为即秦玺而进献。其实此即宋哲宗朝jianian臣假造的"传国玺"。此伪秦玺至元亡,顺帝挟之走沙漠,犹自夸"我有传国宝"。其后不知所终。 至于清太宗所获自察哈尔一玺,非元顺帝挟以北走的伪秦玺,而是另一唐朝以后所制,为元顺帝走沙漠时所失落的玉玺。《清史列传·多尔衮传》: 有元玉玺,交龙纽,镌汉篆曰:"制诰之宝。"顺帝失之沙漠。越二百余年,有牧山麓者,见羊不食草,以蹄撅地,发之乃玺,归于元裔博硕克图汗,后为林丹汗所得。至是多尔衮令额哲献于上。 据此可知,由察哈尔发现的玉玺,非宋玺,非石氏玺,非晋玺,更非秦玺,清史铁记太宗得"传国玺"者皆妄。但此玺为唐以后所造,而来自元宫,则确凿无疑。 *** 至于太宗征服察哈尔,则为得以亡明的一大关键。当时满洲三面受敌:西面的明军;东面的朝鲜;西北的察哈尔,明朝称之为"插汉",为内蒙七大部之一。其中尤强者三部:一为科尔沁,居内蒙东部,当辽东之北、黑龙江之南,与满洲密迩;二为鄂尔多斯,居内蒙西部,河套之中;三即察哈尔,居内蒙中部,包括今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等地。在此三部中,察哈尔更为强中之强。 科尔沁酋长姓博尔济吉特氏,亦为元裔,曾参加"九国联军"之役,其后化敌为友,和亲降附。太宗孝端后,孝端之侄、世祖生母孝庄后,以及多尔衮、多铎的福晋,皆出此族,与清朝世为国戚,其后裔中最有名的就是——科尔沁博多勒噶台亲王僧格林沁。 察哈尔为元顺帝嫡系子孙,所以酋长称"汗"。其时的林丹汗雄桀为内蒙七部酋长之冠,一向轻视满洲,且倚仗士马强盛,侵凌同族,与科尔沁更是极不相能。而明朝"行款"笼络"西虏"以制"东夷"的"西虏",即指林丹汗而言,自是满洲的大敌。 天聪四年大凌河之役以后,太宗静待祖大寿举锦州来降,暂无举动,因而用其兵攻察哈尔,林丹汗率师西遁,太宗降其部众数万,收兵而返,并未彻底解决。至天聪七年六月,向臣下征询:"征明及朝鲜、察哈尔,何者当先?"都以为应先征明,但太宗一则不愿与祖大寿交锋,再则打算着相机攻林丹汗,所以沿长城西行,由龙门关入口,纵掠宣府一带,兵围大同,死伤甚众而无功。 闰八月将班师时,有一意外喜事,《清鉴纲目》卷首《平定内蒙古》载: (林丹汗)徙其人畜十余万众,由归化城渡河西奔,沿途离散,仅存十之二三。及至青海大草滩,林丹汗忽病痘死;其子额哲,拥众万余,居河套外。 额哲未降,但林丹汗同族的有力分子,以及林丹汗的妻子窦土门福金却投降了。 林丹汗死后,妻子数人为太宗父子兄弟所分占,《天聪实录》载: 八年闰八月辛亥,察哈尔国林丹汗…窦土门福金携其国人来降…众和硕贝勒等公议奏云:"天特赐皇上察哈尔汗窦土门福金,可即纳之。"上固辞曰:"此福金朕不宜纳,贝勒中有妻不和睦者,当以与之。"代善等复力劝上纳…曰:"此福金乃天所特赐,上若不纳,得毋拂于天耶?上非好色多纳妃嫔者比;若上如古之庸主,悖于义而荒于色,臣等岂特不劝之纳,有不于上前力谏者乎?今此福金,皇上纳则臣心欣悦,不纳则激切滋甚矣。"…上因思行师时驻营纳里特河,曾有雌雉入御幄之祥,揆此不纳,恐违天意,于是纳福金之意始定…护送福金多尼库鲁克喜曰:"我等此行乃送福金,非私来也。皇上纳之,则新附诸国与我等皆不胜踊跃欲庆之至矣。" 代善等力劝太宗纳窦土门福金,即因一开其例,诸贝勒便可"人财两得";护送者亦认太宗能纳,则以此为和解的表示,降附事完,方能心安。而太宗恐额哲以此为仇,故不能不踌躇。下一年,太宗命多尔衮招抚额哲所部,《清史列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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