霸王之枪_第二篇武将风云篇第1-25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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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篇武将风云篇第1-25章 (第3/33页)

希望能腾出足够的距离来发挥长枪的威力。但佛洛兰科竟然把大剑顺势向杰特飞出。杰特用枪尾打飞了大剑后,整个人顺势腾空到近六米高的帐篷顶。然后一个优美的后空翻,双腿猛地在帐篷顶一蹬,以帐篷顶为支点,附以下坠之势,头下脚上地向佛洛兰科攻去。

    长枪舞出七朵枪花,将佛洛兰科整个人罩在枪芒中。

    “不错!但你的眼神出卖了你,你的眼睛没有离开我的喉咙!”佛洛兰科毫不犹豫左手伸去攻向自己喉咙的那朵枪花。

    “哧!”地一声,长枪无情地穿透了他的左手手掌,但他的手指牢牢地抓住了枪身,满天枪影在一瞬间消失无踪。

    在牺牲自己的左手封住了杰特的攻势后,佛洛兰科左手一拉长枪,右手一个直拳轰向杰特的面门。

    杰特想躲,但佛洛兰科化拳为爪,一下子抓住了杰特的脖子。

    分出胜负了。

    “如果在战场上碰到这种情况,你还有绝招吗?”

    “有!”

    “好!现在你是第二步兵师团前锋营的中队长了,你一有功勋我就升你作大队长。我只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!”

    “谢谢!但你的手…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!现在还没开战,那些僧侣们闲得很!明天我的手就会完好如初的!”说完佛洛兰科头也不回、脸带笑意地离去。

    虽然莫名其妙地干了一仗,但捞回一个中队长好像也不错,比当个小兵好多了。杰特心想。

    “恭喜你了,这么快就升为中队长了。”旁边一个武官向杰特祝贺。

    “请问中队长是什么官?”

    “什么!你不知道!”附近所有人都露出吃惊的表情。

    杰特茫然地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这个武官开始给杰特详细解说利卡纳王国的军队编制。

    最小的军事单位是小分队,每小分队20人。接着是小队,100人。中队500人。大队2500人。师团15000人。一个军团,连同后勤等一般为七万人左右,最多不超过八万人。

    同等人数时骑兵比步兵军官高一级。比如同是大队长,步兵大队长的军衔一般是准将,而骑兵的却是少将。顺着上去,步兵师团长是中将,骑兵师团长是上将。但军团长是大将军,而一般城守顶多是中将。

    听完他的讲解后,杰特才了解到自己几乎是一步登天了,一般平民战士就算战功再大也很难升上大队长之职,而自己却…

    但杰特突然想起,打前锋是武人的荣誉,但…前锋通常是死的最快的。杰特不禁为自己捏了一把汗。希望自己一年来的特训有效吧!

    来到了前锋营,师团长分配给自己的中队。

    杰特立刻发现这里全部都是学过一下武艺的血气方刚的年轻人,他们谁也不服谁。当然,马上就有人对杰特的领导地位作出质疑。

    于是…在帐篷传出近三分钟的激烈打斗声和惨叫声等杂声后,近百名新兵被迅速送去僧侣处。

    杰特的领导地位随之确立。

    伤兵营。

    “报告!有个自称是我们队长的怪物袭击了我们!”这个眼圈全黑的家伙说完就晕倒了。

    “呵呵呵呵!现在的年轻人精力真充沛!”一个不负责任的师团长笑道。

    利卡纳和希曼开战的理由很简单——扩张。

    疆土辽阔的希曼全国只有五分之一是可耕种的土地,其余的土地不是常年冰封的雪原就是高山。虽然矿产很丰富,但粮食却常常不足。在这样的自然条件下,全国民众均骁勇无比,加上丰富的矿产,造就了希曼重骑兵这支全大陆装备最好的军队。

    厚一厘米的重甲严实地包裹着人和战马。战具更是全副武装到牙齿。从骑兵连配备的头盔上也有可以致人于死地的尖刀就可见一斑。

    但希曼帝国和大陆各国的联系却只能通过几条小路和洛顿高原完成。其他几条小路太窄了,通商还可以,大军作战根本不可能。

    洛顿高原,位于利卡纳王国东北部,方圆近千平方公里,被高山包围,夹在利卡纳、希曼和土之王国三国的中间。高原本身土质肥沃,并且在高原上有一个极丰富的金矿。而且只要谁完全控制了它,意味着对方所有在平原上的领土都赤裸裸地暴露在自己的眼皮底下。

    于是洛顿高原就成为了三国的必争之地,在土之王国和利卡纳联盟后,就变成了两国和希曼之争。两国想要洛顿的金矿,而希曼想要向大陆中部西扩。长达三十年的战争拉锯战就这样开始了。没有结果的拉锯战唯一的战果就是:三国各自在靠近自己国家的山路上各自修建了三座要塞。分别是:希曼的希曼要塞、土之王国的石头城和利卡纳的宾达要塞。

    而今次北方军团征兵就是为了进行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…

    第三章贵族人渣

    由于土之王国正和其南方的谢尔斯达帝国开战,故这次时利卡纳独力出兵。

    参加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的兵力有北方军团八万、利卡纳第二、三军团各七万、以龙达。庞勒斯伯爵为首的贵族私兵团大约六万、加上民兵三万合共三十一万大军,算上几万名负责运粮的民工,对外宣称四十万大军。

    这么劳师动众的目的只有一个,趁着希曼的十五岁女王刚登基、政权未稳、国内农民暴乱,发动攻击。一举攻下希曼要塞,取得洛顿高原的控制权。说白了就是为了——钱!

    由于出兵仓促,所以新兵的训练全都在行军路上进行。军营中,老兵的镇定自若和新兵的兴奋紧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行军的速度并不快,可以让新兵有充足的时间训练。原因并不是这次作战的总指挥——北方军团长汉斯大将军体恤部下,他也想早点作战,避免战事拖到冬天。

    但由于贵族私兵团的用普通速度行进,其他军团逼迫放弃了急行军的想法。

    这一切的罪魁祸首——龙达。庞勒斯伯爵却完全没有指挥官的自觉,仗着自己的老爸是王国宰相胡作非为。这次出征也只是为了获取武勋,好继承父亲的公爵封号。

    因为各国都有规定:只能是贵族的长子继承爵位,而且必须有军功或者文职上的政绩才能继承父亲的爵位,不然每一代爵位减两级。原本这是各国为了保证本国贵族素质而作的规定,但后来因为文职上的政绩太难获得了,所以几乎所有贵族子弟都挂个名在军中。只要那次战事不输就可以取得军功。于是随军出征变成了获得地位和财富的捷径了。

    而龙达。庞勒斯伯爵,有着让所有人讨厌的特质。一头棕色的头发什么时候都梳得油亮亮的,一张因为酒色过度而苍白无比的尖脸,下巴总是向上扬的,除非别人高他很多,否则肯定能看到他那两个大大的鼻孔。一双小三角眼,像向日葵望太阳一样,总是望向美女出现的地方。他不论什么时候总是穿着一身礼服,不过裤头总是松松的,方便随时和抢来的女子交欢。每到一地,附近的城市总会传来有女子被强行虏走的消息。但碍于他的背景,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。

    夏末的一天傍晚,北方军团第二师团训练场旁边的一个山坡上。

    杰特十指交叉,轻轻地托着下巴,冷冷地坐在场边看着部下训练。刚好,旁边五十米处就是龙达。庞勒斯伯爵的大帐。

    庞勒斯伯爵出来了,身旁有两个仕女不停地扇着扇子。

    “什么鬼天气!热死了!”说完伯爵用右手的小指头把一缕头发拨了上去。戴在双手指头上的十只宝石戒指在夕阳下闪闪发光。

    “喂!你!今晚的‘甜点’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城里有位子爵的女儿不错!”旁边一只‘狗’答道。

    “带来!”

    “是!”突然,伯爵发出一声尖叫。

    “天啊!怪不得我觉得这么重!你们竟然把这破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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