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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金奖童话库蜂公主 (第12/13页)
对对对, 把家归,把家归。 当王后看到自己像亲儿子一样哺养大的孩子回来时,张开双臂,惊呆了。 第二十章小缎子鞋的故事 克拉丽德王国的者百姓都相信蜜蜂被矮人抢走了,王后也深信不疑。不过,蜜蜂托来的梦并没有确切地告诉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。 “我们会找到她的。”乔治说。 “对,会找到她的。”弗朗科说。 “我一定能把她带回母亲身边。”乔治说。 “一定能带她回来。”弗朗科说。 “我一定要娶她做妻。”乔治说。 “对,一定要娶她。”弗朗科说。 于是,他们开始向老百姓打听矮人国的风土人情,打听他们是怎么人不知鬼不觉地抢走蜜蜂的。 他们来到老奶妈莫丽叶家询问。王后就是吃她的乳汁长大的。不过现在莫丽叶已经没有奶水了,不能再哺育儿孙了,就在饲养场喂小鸡。 王子和马仆在伺养场里找到。了她。她一边“咕,咕…”地叫,一边撒米给小鸡吃。 “咕,咕…是您呵,老爷。咕,咕…您都长这么大了…咕,咕。瞧长得多俊!咕,咕,嘘,嘘,这只大公鸡,别人吃的料都叫它给抢了。嘘,嘘。人间也是这样,老爷。金银财宝都装在富人的腰包里。瘦的人越来越瘦,肥的人越来越肥。因为世界上没有公道正义呵!您要我帮什么忙吗,老爷?你们每人先喝上一杯啤酒。” “我们喝,莫丽叶。我还要拥抱您,因为是您用乳汁养育了蜜。蜂的母亲,而蜜蜂是我最心爱的人。” “的确是这样,老爷。我喂养的这个孩子,六个月零十四天就长了第一颗牙,她的mama,还为此送给我一件礼物呢。的确是这样的。” “那么,莫丽叶,请您告诉我们,您知不知道抢走蜜蜂的小矮人?” “唉!我什么也不知道,老爷。我这老婆子能知道什么呢?我知道的东西也早忘光了,我有时连眼镜放到哪去了都想不起来,其实就架在鼻梁上,可还找来找去。快尝尝这酒吧,可新鲜啦!” “祝您健康长寿,莫丽叶。不过听说您的丈夫知道一些蜜蜂被抢走的事。” “的确是这样,老爷。他没念过书,可是他从小客店和小酒馆里听来好多故事,记得一字不差。要是他还活着,和你们一起坐在这张桌子前,会给你们讲好多故事,一直讲到明天早上,他这也讲,那也讲,跟我说过一大堆事,都在我脑子里搅成一锅粥了,现在,也分不清哪个是这件事的头,哪个是那件事的尾了。的确是这样,老爷。” 是啊,的确是这样,老奶妈的脑瓜简直像一口裂了缝的铁锅。乔治和弗朗科为了得到蜜蜂的消息,不知道花了多大的劲儿。不过,经过反反复复的询问,总算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事情是这样的:“老爷,七年前,您和蜜蜂一起逃走,从此,谁也没有回来。就在这一天,我死去的丈夫到山里去卖马。的确是这样。他给牲口喂点燕麦,又掺上苹果酒,这样,牲口可以腿脚硬朗些,眼睛精神点。他把马牵到靠山根的一个集市上。燕麦和苹果酒算是没白喂,马儿卖了个好价钱。牲口也和人差不多,得凭长相。我丈夫做了个好买卖,高兴极了,就请朋友们喝酒。他手里拿着酒杯,天南海北地和他们闲聊起来。您知道,老爷,只要我男人手里一端着个酒杯,克拉丽德王国准也没他能聊,结果,这伙人,你敬我,我敬你,喝了半天,到天黑才回来。他路也没看清,走岔了道,走到一个山洞旁边,他当时还挺清醒,天也没有全黑。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一群小矮人,抬着一副担架,上面不是个姑娘,就是个小子。他生怕惹祸,赶忙跑了。别看他喝了那么多酒,倒还知道小心。可他跑到离山洞不远的地方,把个烟斗掉在地上了。他弯腰去捡,却捡起一只小缎子鞋。他一高兴起来,就爱唠叨这件事。‘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哇,一个烟斗变成了一只鞋。’这是只姑娘家穿的鞋,所以他想,丢鞋的人一定就是被小矮人抢走的小姑娘。刚才看到的,准是正在抢人呢!他刚想把鞋往兜里装,一群披着斗篷的小矮人就向他扑过来,僻里啪啦地打了他好几个耳。光,把他打得晕头转向。” “莫丽叶!莫丽叶!”乔治喊道“那是蜜蜂的鞋!快把它给我,我要好好地亲亲它。我要把它装在一个小香袋里,每天都挂在我胸前,等我死了,再把它放到我的棺材里。” “老爷,您爱咋办就咋办。可是您上哪去找鞋呢?小矮人们把它从我男人手里夺走了,还揍了他一顿,就是因为他要把鞋装进口袋,想回来交给法官。他要是一高兴,就爱提这件…” “好了!好了!您只要告诉我那个山洞的名字就行了。” “老爷,大家都管它叫矮人洞,可有名了。我死去的丈夫…” “莫丽叶,别再说了。弗朗科,你知道这个矮人洞在什么地方吗?” “老爷,”弗朗科边回答,边把酒坛子一饮而空。“您要是好好唱我的歌,就不会这么问了。我编了十几首歌,就是唱这个山洞的,我把它说得一丝不差。我告诉您,老爷,这十几首歌里,有六首可真是好歌,另外六首也不差。我先给您唱两首…” “弗朗科,”乔治喊道“咱们一定要攻下矮人洞,救出蜜蜂!” “咱们一定能攻下矮人洞。”弗朗科回答说。 第二十一章解救蜜蜂 天黑了。城堡里的人都睡着了。乔治和弗朗科悄悄走到地下室,来寻找兵器。在满是灰尘的兵器架上,长矛、利刃、短剑、长剑、猎刀、匕首,各种各样的兵器应有尽有,一件件都寒光闪闪。每根柱子下,都架着一套盔甲。盔甲的样子威风凛凛,仍然保持着当年勇士骁勇善战的风采。护手甲的十个手指紧握着长矛,护腿甲上靠着一面盾牌。那样子好像是要告诉人们,既要有勇,又要有谋。出色的武士装备起来,既要自卫,又要出击。 在这么多套盔甲中,乔治选中了密蜂父亲曾经穿过的那一套。当年,蜜蜂的父亲身披铁甲,一直打到瓦隆岛和蒂雷岛。乔治也没有忘记带上盾牌。那面盾牌上画着克拉丽德王国的太阳,就跟真的太阳一模一样。弗朗科帮他披挂整齐,自己穿上他爷爷穿过的一身破旧的钢铠甲,戴了一顶不能用的破头盔,上面还乱七八糟地插了一把羽毛,活像个羽毛掸子。他这是别出心裁,想把自己打扮得滑稽可笑。因为他觉得,在冒大险的时候,尤其需要活泼愉快。 他们俩装束完毕,便借着月光,朝着漆黑的田野走去。弗朗科早就把马系在离暗道不远的小树林里。他们到的时候,马儿正在啃着树皮等他们。这是两匹好马,跑得飞快,不到一个钟头,他们就来到磷火闪闪、鬼神出没的矮人洞。 “就是这个洞。”弗朗科说。 王子和马仆跳下马,手握利剑,钻进山洞。冒这么大的险,他们可真是有胆量啊!这是因为乔治十分钟情,弗朗科十分忠诚。正像诗人的名言说的那样:“爱憎唤起的友谊无往而不胜。” 王子和马仆在黑暗中走了将近一小时。突然,前面变得灯火辉煌,他们感到十分奇怪。原来这是一群小星星在闪亮。要知道矮人国就是这些小星星照亮的。借着地下的亮光,他们发现,已经来到一个古老的城堡下面。 乔治说:“这就是我要攻克的城堡。” “对,就是它!”弗朗科回答说“不过,让我先喝两口酒吧。我身上带着酒,就像带了武器。酒美人勇,人勇刀利,刀利敌败。” 乔治看看没有一个人影,就用宝剑使劲地捅城堡大门。突然,他们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颤颤悠悠地在说话,便抬起头,看到一个长胡子的小老头,从一扇窗户里探出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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